欢迎访问招生就业信息网
当前位置: 首页   >   就业指导   >   正文

『劳动合同』一句话区分实习期、见习期和试用期

作者:    校对:    责编:   发布时间: 2010-04-04

实习期:还没毕业时在单位工作的日子。

见习期:毕业之后单位给新聘人员定的试工日期,一般是前期了解阶段,这时候的工作就是学习单位分派给你的工作。

试用期:了解完之后是企业和自己的选择阶段,这时候会让你上手做具体的工作,这期间工作过关就转正,不过关就另谋出路。

上一条:自我职业生涯规划的简捷思路
下一条:『劳动合同』大学生求职前需要学会的一些《劳动合同法》

版权所有:安徽体育运动职业技术学院   皖ICP备06001859号-1     招生热线:0551-63686550  63685385